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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》与《劳动法》
时间:2008年6月19日 作者:
 增加内容

  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,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。

  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。

  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。

  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。

  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。 

    删除内容 

  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。

  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。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,随意终止劳动合同,取消了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。
 
  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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