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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劳动保障厅:不得随意与灾区员工解除合同
时间:2008年6月19日 作者:
   不得随意解除灾区员工劳动合同;对于确需返乡救灾的,应动员企业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返岗就业岗位;灾区员工的维权案件,应优先处理。

 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全力做好四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救助工作。

  同时,该厅于今天上午开展救灾捐助活动,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于昨日组织救灾捐助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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